弹劾是立法机构对政府官员提出指控的过程。政府官员,通常是高级官员,被正式声明他或她违反了宪法。弹劾本身并不一定会导致免职,而是迈向免职的第一步。一旦弹劾投票通过,个人将通过立法程序接受程序性审判。
弹劾涉及推翻普通的宪法手段,以摆脱高级职位。要被弹劾,他或她应该犯有严重违法、严重犯罪、不作为或不作为或滥用职权等罪行。要通过弹劾动议,需要获得绝对多数票。弹劾法虽然起源于英国法律,但目前已嵌入许多国家的宪法中。弹劾机制也可用于私人组织。
词源和含义
弹劾一词源自法语单词“empeechier”,源自拉丁语“impedicare”,指的是被抓获。在现代英语中,该术语可以与“阻碍”一词相关联,这意味着减慢某些事情的速度或阻止一项活动以以前的速度取得进展。弹劾的第一次使用可以追溯到十四世纪下半叶的英国议会。
在美国弹劾
在美国,弹劾的权力属于众议院。参议院有权审理所有涉及美国联邦政府官员的弹劾案。弹劾动议要获得成功,必须得到三分之二现任议员的支持。在联邦层面,弹劾动议可以针对总统、副总统和所有文职官员。
美国的弹劾程序
弹劾程序的第一步是众议院通过弹劾条款。指控必须明确说明,简单多数票足以通过动议。第二步涉及参议院审判被告。如果弹劾总统,程序由首席大法官主持。在这个级别,三分之二的在场成员必须支持定罪。参议院可能会进一步投票以适当惩罚该官员,例如禁止该人担任公职。可以进一步提起刑事诉讼。
美国弹劾程序示例
自 1789 年以来,美国已有 64 次弹劾案。值得注意的弹劾案包括两位总统。第一个是安德鲁·约翰逊总统,他于1868 年 2 月 24 日因违反《任期法》而被弹劾。比尔克林顿总统于1998 年被弹劾,罪名是向联邦大陪审团犯下与滥用职权和性骚扰指控有关的伪证。在这两种情况下,在参议院投票未能获得三分之二的支持后,总统都没有被免职。
弹劾程序导致三名州长被免职:杰克。C. 沃尔顿,俄克拉荷马州州长,1923 年;埃文·梅查姆,亚利桑那州州长,1988 年;2009 年,伊利诺伊州州长 Rod Blagojevich
世界各地弹劾的例子
巴西第 32任总统费尔南多·科洛尔 ·德梅洛在 1992 年因受贿和挪用的有力证据而被迫辞职。2016年,巴西第36任总统迪尔玛 ·罗塞夫因预算管理不善被弹劾下台。
针对韩国两位总统的弹劾程序已经发生。卢武铉于 2004 年被弹劾,朴槿惠于 2016 年被弹劾。其他经历过弹劾的国家包括菲律宾、俄罗斯、立陶宛、伊朗、捷克共和国、巴基斯坦、爱尔兰共和国、乌克兰和英国,其中第一次发生在 1376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