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民主属性的政府形式

发表于 2022-3-1 15:34:10
民主意味着“人民的统治”。它是现代社会中最受青睐的治理体系。民主社会允许群众在行政程序、资源分配和国家总体治理方面发表自己的选择权。民主国家的公民直接或通过选举代表在议会中任职的选举程序行使权力。民主有时被解释为多数人的统治,一种多数人以牺牲少数人为代价的制度。民主国家的不确定性使相关力量反复为实现其利益而斗争。

如果存在以下四个因素,就可以实现民主:(1)选举和取代政府的政治制度——在一些国家,这转化为选举过程;(二)本国公民的参与;(三)保护公民的人权;(4) 平等适用于所有人的法治。

民主与绝对君主制、极权主义、独裁、寡头政治和其他几种权力集中于个人或特定群体的政府形式形成鲜明对比。民主有多种形式,尽管它们都主张类似的治理。

不同民主属性的政府形式
代议制民主

代议制民主是民主的当代面貌。它是最流行的民主治理形式。代议制民主的基础是选举代表的原则。代表通过公平的选举程序选出,并有权选举其他官员,如总统、总理和政府高级官员。宪法中限制了代表的角色和权力,以平衡代表权和遏制操纵。代议制民主在欧洲、北美、非洲部分地区和世界其他几个地方实行。

直接民主
直接民主也称为纯粹民主。这是一种由人民直接选择代表和政策的治理体系。它与在几个民主国家中普遍存在的代议制民主不同,人们直接决定政策,而无需参议院或议会成员等中间人。直接民主可以是参与性的,也可以是协商性的。

半直接民主
半直接民主国家允许公民选举代表,以确保政府的日常运作,但人民仍然拥有主权,有权推动全民投票、倡议和罢免。政治立法由政治精英起草,并在多数票决定的情况下进行全民投票。直接民主不像代议制民主那样普遍,它在瑞士的内阿彭策尔州和格拉鲁斯州以及美国新英格兰州的部分地区如佛蒙特州实行。

自由民主
自由民主是指以古典自由主义思想为基础的民主。古典自由主义提倡法治下的公民自由和经济自由。自由民主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例如君主立宪制、共和制、议会制或总统制。这些民主国家赋予成年人拥有财产、投票和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

社会民主主义
社会民主主义是指一种政治、经济和社会意识形态,它主张通过社会和经济干预来促进资本主义经济中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社会民主主义寻求建立基于代议制和参与性民主的制度。这种意识形态的发展是为了通过政治过程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平静过渡。当代社会民主主义寻求遏制压迫、不平等、贫困和缺乏基本设施的猖獗问题,包括获得医疗保健、教育和照顾儿童和老人的机会。

极权民主
极权主义民主,也称为无政府君主制,是民主的一种变体,允许公民投票,但在选举过程后对决策没有发言权。这种意识形态是由历史学家 JL Talmon 提出的。根据塔尔蒙的说法,极权民主保留了在没有公民支持的情况下强加和控制一切和所有人的权力。为了维持这种权力,政府压制任何异议分子。国家通过声称其行为是为了多数人的利益来最大限度地控制公民。国家公民支持政府的行为,并意识到他们的无能为力。纳粹德国是实行这种民主形式的国家之一。极权民主与选举制度密切相关。

选举制
选举制是指人民选择领导人但不参与事后政治决策的治理体系。选举制将政治决策和权力限制在由国家公民选择的少数人手中。这种形式的民主被用来在饱受战争蹂躏的国家恢复和平,在这些国家,领导人的任务是谈判和平。伊拉克和阿富汗是一些使用这种民主形式的国家。

民主
民主是一种民主形式,其中政治权力留给少数随机选择的人。决策者是从符合条件的人群中抽签选出的。被选中的人被称为“政策陪审团”或共识会议,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决定政策。民主被视为代议制民主的合理替代品,代议制民主容易受到政客和专业决策者的操纵。政治分析家将民主视为一种更具互动性和现实性的治理方式,因为随机选择提供了公众的普遍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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