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ICAO) 是一个特殊的机构,其母组织是联合国,它确保国际航空运输系统的组织良好的规划和发展。该协会有 192 个成员国,其福祉、增长和可持续性受到国际民航组织的监督。
国际民航组织的历史
国际民航组织于 4 月 4 日成立,1947 年,同年 10 月,它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组织。最初,该机构被称为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有 52 个成员国。它成立于 1944 年 12 月,服务时间为 1945 年 6 月 6 日至 1947 年 4 月 4 日,此后国际民航组织成立。国际民航组织最初的成立是为了促进航空旅行的安全和效率。多年来,主要目标略有改变,通过国际民航组织计划实施的项目协助成员国改善本国的航空业。
国际民航组织如何运作
自 1944 年以来,国际民航组织的整个运作都是对全球民用航空的指导。该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规定,该机构应具有一个由大会和限制成员组成的理事会以及几个下属团体组成的结构,秘书处位于底部。最高主要官员是总统和秘书长。
国际民航组织的结构
议会由所有签署成员国的立法者组成。大会是国际民航组织组织中最高最重要的机构。它每三年召开一次,以彻底评估该组织的努力,并为未来几年制定新的规定,直到下次会议。在这些会议期间,大会还提出了预算。
理事会是国际民航组织的中央领导机构。在每 3 年举行一次的大会会议期间,成员还投票选举理事会成员。投票使从 36 个不同成员国中选出的 36 名代表上任。成员国的选票分为三类,即在航空运输中具有重要地位或意义的国家、在提供空中航行便利方面贡献最大的国家和保证世界重要地理区域的国家。理事会的一部分。作为理事机构,理事会向大会提供年度报告,执行大会的指令,并在成员国之间充当仲裁者等职责。
秘书处负责人为秘书长,分为五类:空中航行局、技术合作局、航空运输局、法律局和管理与服务局。参与运行国际民航组织的其他组织包括世界气象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一些非政府组织也参与了国际民航组织的工作,包括国际机场理事会、航空航天工业协会国际协调理事会和空中交通管制员协会国际联合会。 |